ufi's profile克赛 谁让未来像从前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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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pril 28

    Tough Day

    可以被拒绝,却不应该被敷衍。
    可以不说,不能说谎。
     
    可以没义气,不能没血性。
     
    可以望在他乡,不能脚在此地。
    可以执迷不悟,不能左右为难。
     
    Tough Day ~
     
    April 16

    乃么 也来帮刘青云树个传

    电影《我要成名》的最后一个镜头,刘青云穿戴整齐地坐在颁奖典礼现场,霍思燕拆开得奖名单,名单尚未念出来,电影就结束了。而昨晚的红勘体育馆,影帝颁奖人周迅嘴里念出的名字真的是“《我要成名》刘青云”,台下穿戴整齐坐在颁奖典礼现场的刘青云,稍稍愣了一下,然后很肯定的挥了挥手,说实话,比起他故作镇定的获奖感言,我更喜欢他后来接受媒体采访说的那句实话;“从来没有听过念我的名字,有点不习惯。”

     

    就好像巩俐缺席却得到了金像奖迟来的肯定,刘青云凭借《我要成名》这样一部迅速救会被历史淘汰的小片摘掉无冕影帝的帽子,一样都算得上是“意料之外,情理之中”,想来,也真的不是什么大笑话,巩俐面对一干小字辈是于理当得,而影帝不颁给刘青云则实在是“情何以堪”。细数《新不了情》、《忘不了》、《再见阿郎》,刘青云之前的每一部作品似乎都比《我要成名》更有说服力,可是看看这届提名名单,郭富城、梁朝伟、周润发、李连杰,又真的没有一个人比刘青云,更需要这个奖项的肯定。

     

    香港电影金像奖,是在最错误的时间,做出了一个正确的决定。

     

    刘青云之前是7次入围,次次陪跑,这是刘青云第8次入围影帝提名,这个悲情的纪录也只有斯科塞斯可以一拼了。也许很多人觉得还不至于把刘青与提到这样的高度,但仅就个人而言,斯科塞斯没有一部电影的一个角色,能让我留下比《新不了情》中的阿杰更深刻的印象,影片的最后,阿杰提着红豆糕走在医院的走廊里,一步一步地从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踏过,却还是错过曾经最熟悉的人生命中最后的时光……

     

    是多么老套的剧情,又是多么经典的忧伤。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,就是珠玉在前,晚来者只能仰之弥高。那一年的香港金像奖是1994年,第十三届,成就了一个叫“袁咏仪”的小姑娘,和一个叫做尔冬升的导演,却开始了刘青云对金像奖长达15年的黯然神伤。刘青云在宣传《我要成名》接受采访时曾笑称,“不能再念下去了啊,再念下去就是最佳男配角”,一句笑谈背后也许就是一个心结,1994年正是败给了在黄秋生,之后的13年,刘青云败给了梁朝伟、又是黄秋生、甚至刘德华。

     

    2000年,刘青云和刘德华同时主演了电影《暗战》,这一次连刘青云自己都觉得这座奖杯该给自己了,于是放下豪言,“如果不拿奖就去卖冰淇淋”,结果他同样入围影帝,获得肯定的电影却不是《暗战》,而刘德华却凭借《暗战》捧得了他人生的第一座金像奖影帝的奖杯,刘青云却默默接受了他的第五次空手而归。到底刘青云不曾败给自己,于是该去卖冰淇淋的他食言了,老老实实的又去演戏,好片夹杂烂戏,直到最新的这部《我要成名》。这一次,花了一秒时间让自己确认获奖的他,站起来第一个拥抱的是10年来不离不弃的爱妻郭蔼明,而第一个站起来拥抱他的,却正是13年前赢了他的黄秋生。

     

    因为是第一次站在金像奖的领奖台上,刘青云大概也了解,自己说的每一句话都必定会让人感慨,于是只有尽力装作轻松,“谢谢梁朝伟大哥,谢谢周润发大哥,谢谢李连杰大哥,我会接好你们的班的。”这话说来好玩,听来好笑,想来忧伤。这里面真正能谈得上接班的只有周润发,就是因为刘青云就是喜欢周润发,才去投考了无线培训班,后来毕业终于能给周润发当个小跟班,刘青云兴奋了好几天,结果整整一个月,每天都站在周润发后面,一句台词也没有。时至今日,如果说到接班这个词,周润发也算得上是唯一对得起刘青云这句感谢的人。

     

    至于梁朝伟讷,梁是82年无线班的学生,刘青云则是小他一届的师弟,而刘嘉玲彼时恰好是刘青云的同学。当毕业后梁朝伟迅速成为无线五虎的时候,刘青云就此陷入了龙套生涯,这电视剧的龙套一跑就是10年。

     

    人们都说刘青云是天生的演技派,因为他第一次给人留下印象就是《新不了情》里的落魄男文艺中年,胡子拉碴,头发凌乱的倒向一边,而衣服纽扣仿佛也是胡乱的绑在一起。从来没有人问过:刘青云的青春哪里去了?大家都知道梁朝伟曾是少儿节目主持人,知道刘德华曾是电视剧男主角,甚至知道周星驰在《射雕英雄传》里演过路人甲,却没有人知道最初的刘青云,在最初的日子做过什么工作演过什么角色,甚至,恐怕都想不起来他长得什么样子。

     

    刘青云刚从无线班毕业那年,只有19岁,那时候的刘青云比现在瘦,但是不必现在白。第一次演戏是在郑裕玲主演的电视剧《画出彩虹》中跑龙套,和一群年轻人在沙滩上演流氓。后来,很多影视剧看他这副长相,都想他我去演坏人。刘青云说那时候的他虽然是个“死跑龙套的”,但是却是龙套届的红人,每天都有工开,虽然可能一整天一句话也没有。因为演了太多龙套,刘青云和电视台的编剧导演混得很熟,这其中有一个人叫做杜琪峰,两人在落魄时结下得情谊,让日后得合作变得顺理成章。1997年杜琪峰成立了银河映象,刘青云就此成为御用爱将,虽然不曾最终让刘青云获奖,但是杜琪峰让刘青云三次提名候选人,更重要得是在文艺片之外,树立了他黑帮硬汉的形象,让这个外表粗犷内心细腻的演员,多了一层细细秘密的粗糙的壳。

     

    这自然也是后话了,在TVB期间,刘青云第一个让人注意的角色是在《新扎师兄》中扮演Fit佬,不过那出戏红的是梁朝伟,刘青云后来又在《孖仔孖心肝》和当红的周星驰过招,但是在无线拍了8年戏,他都没有尝到过红的滋味,直到电视剧《大时代》,刘青云终于把自己的名字写进了TVB一线明星的行列。刘青云在拍这部戏的时候说,“如果再不红就从楼上跳下去”,结果还好,方展博这个反面角色让刘青云,红了。而这部电视剧对于刘青云另外一个重大意义在于,这是他第一次和郭蔼明合作,就此结下了在香港电影圈让人羡慕的良缘。

     

    虽然刘青云经过7次空手而归终于拿到了金像奖影帝,但是最佳新人奖是永远没有机会拿了。实际上龙套刘的第一部作品并不糟糕,而且还是男主角,1986年刘青云就接拍了小成本电影《听不到的说话》,这部姜大卫导演的影片获选了当年十大国语影片,讲述了聋哑人及其犯罪人生的故事片,是港片难得的小众题材,刘青云在其中扮演一个刚出狱的聋哑青年。这部片子最大的失败在于票房奇差,让投资商对刘青云灰心丧气,于是他再次担当电影主演,又已经是6年以后的事情了。

     

    和任何一个红了的人故事一样,《大时代》之后的刘青云,片约纷至沓来。1993年和无线解约,潜心跨入了大银幕生涯,那时候刚刚转行做导演的尔冬升找到刘青云,小制作的文艺片请不起大卡司,张曼玉推辞掉的阿敏留给了袁咏仪,而黑脸的刘青云则顺理成章的成了片中落魄的阿杰。

     

    到这里,一个叫刘青云的故事,才算正式开始了。

    April 14

    List

    本周以来
     
    唱片
    除了继续听Keane的几张专辑
    还有就是听 Witness 黄崇旭 同名专辑
    2005年10月的专辑了 传说中的一片歌手。
    一直在听 适合跑步和走在马路上的时候听。
    这也算是第一张最正宗的华语Hip-Hop专辑了吧。
     
    电影
    None
    有太多的功课要做,看片反倒有些懈怠了。
    疯狂的下了30部了,放在硬盘上完全消耗不动。
     
    美剧
    Two and  A Half Men
    美国目前最火的情景喜剧
    一天看完了第二季 才不至于那么无聊。
    考虑到里面那么多少儿不宜的段子 实在不可能被引进。
    还好有Emule
    这年头能让人笑的情景喜剧已经不多了。
     
    水果
    Jacikie同学在广州深圳频频短信天涯共此时。
    让人想起了一年前的夏天,炎热潮湿还有莽撞。
    东与西的日子不能算美好,但是时间过去久了
    记忆中留下的也只有那些为数不多的,好的部分。
    于是,很有纪念意义的去超市买了硕大的杨桃两枚。
    杨桃 最爱水果第一名。
     
    目的地
    也没有那么期待阳朔;
    不过,还是要去的。
     
    困难
    大的烦恼不多,但是小烦恼总是有的。
    心放平,很多事情就好办许多吧。
     
    April 09

    Hopes & Fears

    终于在space上摁个脚印。
    blog大概都要装装样子的,space尽可以直白一点。
    大概也就是流水账的记录一下,我怎么荒废了这些时间。
     
    今天的阳光和温度都很好,
    大概是上海难得可以称作春天的,几天时间之一。
    那么发生在春天里的小烦恼,姑且可以称作发春吧。
     
    旧电脑在旧内存high过头自焚之后被彻底抛弃。
    索性花了2000大洋升级了主板和内存,却不慎赶上了进来的病毒狂潮。
    在两天内重装了5次系统后,我终于闭着眼睛都能格式化然后装xp了
    电脑发春具体的症状是,还不等我update好xp系统,一旦重起就功亏一篑。
    考虑到电脑反正重起了也是一死,
    第五次装机成功后,我决定让电脑一直这么工作下去,
    与其被毒死,还不如累死。

    而新家,也总算是安顿好了。
    知道那里吃夜宵,知道那里买早点,
    知道那里有干洗店,知道那里有五金铺。
    不过,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哪里是最近的大超市。
    以至于,到现在还没有把应该挂起来东西,挂起来。
     
    而这整顿新居的一周,也充满了波折。
    煤气 有线 下水道 马桶 纷纷的倒戈相向。
    好歹像我这样大条的人,竟然也被颠沛流离的搬家生活培养出来。
    可以一一的搞定了。
    唯一不能搞定的,是晚上睡觉的时候,
    临街的大卡车呼啸而过,轰隆隆龙轰隆隆。
    还是我爸牛逼,告诉了我解决之道:
    习惯了,就好。
     
    结束了一个白天的手忙脚乱之后,
    晚上难得享受了部门福利,去正大广场跑了步。
    30分钟跑了6公里不到,现在也只有这个体能了。
    据说跑步可以促进分泌让人抵抗沮丧的激素或者什么东西,
    不知道是否有效,反正难得的跑过步之后,的确让人精神振奋起来。
     
    从正大广场跑步结束回家的时候,路过卖小兔子的商贩。
    看到一只朝可爱的酱色小兔子,差点同情心泛滥带回家来跟我受罪。
    想到送人了的狗狗萝卜,和被养到骨瘦如柴只好放生的小松鼠。
    目前的我来说,对他们最大的爱就是让他们死在别人手里。
    这年头 养个动物做伴,虽然比骗个活人容易。
    但是在养活自己都勉强的年月,还是试着继续习惯形影相吊好了。
     
    btw:这个处女篇的名字 其实是今天一直在听的专辑
    英国组合Kean 的作品,好听的不行,特别是 Sunshine
    Can anybody find their Home
    Can anybody find their Home
    也太过牛逼了一点吧